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更实举措做好“为群众办实事”和检察听证工作,进一步推进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工作,2021年10月29日下午,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简易公开听证,对王某某、刘某某两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简易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学东主持,邀请了两名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出示相关证据,申请代理人陈述了申请救助理由,两名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以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身份参与听证,围绕案件事实及焦点问题进行提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王某某、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此次简易公开听证会,突出听证当场性、简便性和实效性,高效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以实际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实践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