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鱼峰区委统一部署,鱼峰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9月30日-12月31日对我院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1年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鱼峰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成立我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跟踪督办等工作。2021年1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2次,检察长办公会议2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院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院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党员干部和检察队伍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问题
1、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建检存在差距
(1)对“干警对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熟悉,在全市政法系统理论知识测试中得分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全院干警购买《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二是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必学内容,党组成员在全院干警职工大会上再次领学《条例》原文内容;三是组织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时,将《条例》内容列入考试范围,强化相关知识的掌握。
(2)对“2017年‘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照搬照抄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方案,本单位方案中出现‘深入查找我市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意识淡薄’等字眼。抽查5份学习笔记中,有1份学习笔记未对2020年8月应学内容进行学习记录”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对2017年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方案进行调整,要求办公室、政治部对全院已发公文进行排查,严肃认真开展公文内容校对,避免正式公文内容再出现纰漏。二是在正在开展的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督促干警职工严肃认真开展学习记录,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部门干警职工的学习笔记进行全面检查,干警需要按照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并做好记录;政治部组织进行部门间交叉检查,杜绝漏学、漏记现象,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学习笔记的人员进行通报和谈话教育,督促其立即改正。三是做好本院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各类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2. 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监督履职有短板
(1)对“行政监督存在短板,行政监督职能有所弱化。2017-2019年,连续三年本单位的行政监督案件数为零。2020年行政监督收案5件,截至2020年10月已全部结案,出具了5份检察建议。总体来看,履行行政监督案件偏少”问题的整改:
由于自2020年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鱼峰区人民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我院也不再有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源。但在工作中,我院仍然注重开展行政监督相关工作,2021年1月以来与辖区行政机关召开碰头会、座谈会13次,与法院召开座谈会1次,针对行政监督案件线索来源和办理情况进行探讨交流,拟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和在中小学设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机制等相关工作机制2个,目前正在实时跟进中。
(2)对“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落实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缺少主动作为,主动深入基层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到司法局查看社区服刑人员台账及档案是否完备,对司法机关工作台账、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进行检查,核查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检查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交付接收,是否出现人员遗漏等问题。二是加强与社区矫正司法所的联系与沟通,掌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社区服刑人员监督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共同与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聚焦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问题
1. 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不及时,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风险
对“2007年6月27日,由柳州市发改委批复建设的技术综合楼项目,由柳州市建投公司代建,2009年12月,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的整改:
我院多次联系柳州市建投公司,协调进行对技术综合楼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向建投公司发函要求尽快完成我院技术综合楼项目的验收交付工作。目前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2.合同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合同约定未履行到位
对“与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合同,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工程未如期竣工,双方协商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延期补充协议,原合同竣工日期顺延至2020年8月30日,由于施工方未按图纸施工需要整改等原因,截至2020年12月,该工程仍未竣工”的整改: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我院检察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复工较晚,未能按合同履行。此外,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我院已指派专人对接施工单位,加强资料整理和报备工作,争取在4月18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和项目移交。
(三)聚焦党组自身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1. 执行规定刚性不足
对“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与柳州市辉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技侦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聘用的保安人员年龄要求在20至50周岁之间,实际聘用的9名保安人员中,有4名保安人员年龄超过50岁”的整改:
我院已立即向物业公司发出整改意见。与柳州市辉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合同已于2020年10月30日到期并未续约。目前,我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要求,等待统一申请政府采购服务。
2. 班子建设有不足
(1)对“班子不健全,班子力量薄弱,目前班子配备有1名检察长,2名副检察长,1名政治部主任,近几年班子职数一直没有配齐,一直空缺1名副检察长位置。班子不健全,客观上造成党建主体履行有所弱化”的整改:
2021年1月以来,我院党组多次主动向柳州市检察院党组和鱼峰区委、区委组织部汇报本院班子构成和工作情况,希望上级尽快给予配齐班子。
(2)对“落实‘三重一大’不够到位。本单位2018年、2019年开展 ‘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检查该项活动进展情况未经党组会议通过”的整改:
从2020年底开始,将“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党组会议、“三重一大”重点议题。2021年2月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后,我院将本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方案的制定、领导小组的成立和各个环节的工作部署均列入党组会议议程,统一讨论通过。
3. 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1)对“党组领导班子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整改:
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分析通报制度、汇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1月以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1次,对第一季度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和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均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了汇报。
(2)对“未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和管理不够健全,存在单位内部微信工作群较多现象”的整改:
2021年2月建立本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完善舆情监控管理机制。强化本院工作群的管理,目前我院微信工作群只保留“鱼峰检察院网评工作群”一个。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鱼峰区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鱼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的相关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2-3163855,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静兰路中段鱼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编:545005,邮箱:lz-yfjcy@163.com。
中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