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鱼峰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始终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确保司法廉洁公正的重要措施来抓,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加强教育引导、领导带头填报、强化检查督促、开展“三个规定”宣讲会、签订承诺书、印发宣传手册等,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有力促进司法规范化和公正廉洁司法。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鱼峰区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予以公布:2021年1至6月,鱼峰区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1件。记录报告的绝大多数是社会各界向检察机关和办案人员了解案件进展,希望办案人员严格依法、打击犯罪、秉公办案。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未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压实责任,持续推进“三个规定”各项文件精神落地落实,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逢问必录”的常态机制和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