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在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韬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共有57个集体、个人和事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1项,自治区级18项,市级38项;4个案例、检察建议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先后7次在全市检察系统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一、围绕中心大局,奋勇担当护航社会发展稳定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521件794人,案件同比增长11.8%,审结516件790人(含上一年积存案件),其中批准逮捕245件342人,不批准逮捕271件44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27件1513人,案件同比增长32.79%,审结1125件1328人,审结后提起公诉747件919人,不起诉378件409人。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防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等,起诉涉“黄赌毒”犯罪111人,办理的覃某某案荣获2023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案件。
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平安鱼峰建设。紧盯严厉打击涉黑恶、涉网黑恶犯罪、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不松懈,依法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4人,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企业稳健发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10件24人,起诉12件22人。细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举措,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共起诉涉及企业犯罪案件30件38人。积极向企业宣传地方性法规,提供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强化法律意识,筑牢守法底线。
4、严惩腐败犯罪共建清廉社会。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持续推进监检衔接配合,全年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移送监察机关党员违纪违法线索20件。增强预防实效,结合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到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3次。
5、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能推进社会综合治理。2023年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辖区党委绩效考核,为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和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增加制度保障。全年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6、切实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信访积案清理等工作,全年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182件次221人,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28次,没有进邕进京、涉检涉诉事件发生。大力推行检察听证,全年共组织公开听证243件729人次,强化释法说理,力促讼争化解。
7、精心打造“护螺先锋”检察文化品牌展示工作质效。将壮大螺蛳粉产业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通过督促原材料种植基地耕地保护、依法依规处置餐厨垃圾、延伸建立企业“帮、扶、护”相关机制等方式,探索形成“联动聚力、多元履职、延伸质效”的检察文化品牌“护螺先锋”,并被自治区检察院列为全区检察文化品牌重点培育对象。
二、做好为民实事,真抓实干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1、争当“两建议”转化机制落实“排头兵”。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相互转化,共办理“两建议”相互转化案件4件。其中,办理的全市首件“两建议”衔接转化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修复辖区白沙镇大田村破损水利设施,助力村民备耕备产,共修复破损水渠880米,恢复约500亩农田灌溉用水,水稻种植年增产约5万公斤,受益群众达108户398人。办理的督促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实现了检察建议向人大建议的转换,推动了辖区公共场所母婴室设施建设与完善,在常用电子地图APP上新增16处母婴室导航点,建成母婴室的工作组织和做法获全国、自治区、柳州市人大视察组高度认可,办案成效获《检察日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该案也入选2023年全区公益诉讼案例汇编。
2、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49人,针对部分娱乐场所、旅馆、酒店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以及学校周边道路护栏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件,努力净化孩子们的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联合鱼峰区关工委、教育局、妇联和司法局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14场次。加强未检队伍建设,1名干警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讲竞赛二等奖,成为国家“女童保护”团队专业讲师。
3、践行“浦江经验”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把“浦江经验”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将“三官一律”工作机制对接社会综合治理平台,2023年检察官进村、镇、街道开展“三官一律”工作210人次。多元化司法救助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多次带案下访到湖南及广西各地市县调查核实,2023年共对3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0.1万元。关注妇女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创造公平、规范的就业市场环境。
三、强化监督质效,全力作为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1、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2023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件,撤案7件;纠正漏捕1人,漏诉7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62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4件;提出抗诉6件,抗诉采纳率100%。其中,办理的邓某、原某等14人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3亿,我院积极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引导公安机关成功追捕在逃的主犯邓某,邓某二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搭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监督专门渠道,其中,我院与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被评为“2023年度全区规范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探索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模式,协同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构建规范速裁程序工作流程,2023年办理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45%,位居全市前列。
对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及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刑的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书面提出监督意见7件,均得到采纳并整改。
2、扎实推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申请案件29件,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2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6件,终结审查3件。其中1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获评2022年柳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优秀案例。
聚焦行政执法和民事执行重点环节,强化类案办理思维,构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法律监督模型和民事执行失信惩戒措施适用监督模型参加全区法律监督建模大赛。
落实上级院关于全过程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要求,拓展溯源治理新渠道,“府法检司”联合成立鱼峰区里雍镇乡村振兴行政争议调解室,推动行政诉讼争议案当事人撤回起诉,行政争议获实质性化解。
探索构建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进一步激发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活力与优势,破解行政检察案源供给难题,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3件,制发检察意见书23件。
3、精准发力做实公益诉讼检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件,立案56件,其中发布诉前公告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诉前磋商案件20件,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47件(2件尚未到回复期),采纳率100%。
积极推进柳江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全力守护“全国水质冠军”金字招牌,办理三千河、大桥河沿岸污染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恢复柳江流域良好绿色生态环境。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依法履职,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诊疗、虚假药品广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23年全区公益诉讼案例汇编。
履行国有财产监督职能,针对涉耕地占用税信息移送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国有财产损失的情形,剖析监管漏洞,规范税收秩序。在涉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中共追缴税费约2.09亿元。
组建“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发挥“线索库”“智囊团”作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坚持党的领导,持之以恒夯实鱼峰检察发展根基
1、一以贯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自主组织开展政治轮训,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结合“三会一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进“机关党旗红”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党建红”点亮“检察蓝”党建品牌荣获鱼峰区直机关示范党建品牌称号。充分发挥“鱼检清风”机关廉洁文化建设优秀品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创建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
2、坚定不移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把形式主义问题、涉酒违纪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等纳入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压实从严管党治检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执纪问责,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办案,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3、培优育强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实现培训全员覆盖,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实务培训和网络培训75班次,培训干警760余人次。加强青年干警梯队建设,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检察官“考核+评审”工作,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4、文化浸润打造精神文明阵地。坚持文明创建+检察文化相结合,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关爱检察人员,完善检察人员保障机制,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提升履职水平的“助推器”。
五、自觉接受监督,阳光公开促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协汇报检察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检察工作现场会、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为全体代表、委员征订《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检察刊物,方便及时了解检察机关工作动态。
2、自觉接受履职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的办理情况,制定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加大案件流程监控及质量评查力度,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尊重、支持律师依法规范履职。
3、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发布检察办案数据,落实案件信息公开规定。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252人次。全年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358期,微博信息2870条,“鱼峰检察”头条号客户端信息1949条,总阅读量3341.3万,粉丝数达29644人,“鱼峰检察”头条号获评2023年全区检察新媒体“优秀头条号”,制作的微动漫《漫说国家安全》获得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动漫作品奖。
2024年工作安排
一、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
二、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积极做好服务大局工作。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四、始终坚持自信自立自强,打造忠诚可靠检察队伍。